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互联网+大赛的通知》、吉林省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第三届“梦想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吉林省团委《关于做好第四届“挑战杯”创业大赛的通知》、教育部电子商务协会《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类创新、创意、创业大赛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增强我校学生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2016年长春财经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财创”)将于近期启动。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能源、环保、医药健康、建筑、旅游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物流、文化体育、信息服务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参赛人员为本校在校学生或已经毕业2年以内的毕业生,比赛以团队方式报名,其中队长1名,成员4名,另配指导教师2名。
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路演沙龙等。
校团委负责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发动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附件:第四届长春财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项目名称 | |||||||
团队名称 | |||||||
项目类型 |
()互联网金融 ()三农()物流()旅游()康养 ()移动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校园电子商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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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或申请团队 | 姓名 | 年级 | 所在院系/专业 | 联系电话 | |||
指导 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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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 | |||||||
队员 | |||||||
项目概述(200字以内) | |||||||